依法辦理自治事項,執行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及其他機關委託事項。
本所置鎮長一人,對外代表斗南鎮,綜理鎮政,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本所置主任秘書一人,為承鎮長之命,襄助鎮長處理鎮政等事項。
本所置機要秘書一人,為承鎮長之命,襄助鎮長處理鎮政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