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辦理自治事項,執行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及其他機關委託事項。
本所置鎮長一人,對外代表斗南鎮,綜理鎮政,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本所置主任秘書一人,為承鎮長之命,襄助鎮長處理鎮政等事項。
本所置機要秘書一人,為承鎮長之命,襄助鎮長處理鎮政等事項。
補充說明:
主任秘書為承鎮長之命,底下設置:
幕僚單位(行政室、主計室、人事室、政風室)
業務單位(民政課、財政課、工務課、農經課、社會課)
附屬單位(鎮立圖書館、鎮立幼兒園、清潔隊、公園路燈管理所、第二公有零售市場)
調解委員會
租佃委員會
都市計劃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