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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推動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補助原則」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上版日期:112-02-03
  • 內容: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2年2月2日府農務二字第112050575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期程為112至115年,受理方式採隨到隨辦,另依通過預算、申請情形及經費執行等滾動檢討截止日期。

    三、檢附推動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補助原則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