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2年2月2日府農務二字第112050575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期程為112至115年,受理方式採隨到隨辦,另依通過預算、申請情形及經費執行等滾動檢討截止日期。
三、檢附推動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補助原則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