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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禽流感好發季節,為防範疫情發生及傳播,重申養禽業者應遵守「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加強落實各項禽場生物安全軟硬體防疫,請關業者依說明事項相配合辦理,請查照。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上版日期:110-11-25
  • 內容:

    主旨:時值禽流感好發季節,為防範疫情發生及傳播,重申養禽業者應遵守「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加強落實各項禽場生物安全軟硬體防疫,請關業者依說明事項相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110年11月23日雲動防二字第1100009838號函辦理。
    二、近期國際間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頻傳,日本及南韓等國相繼發生禽場案例,而我國位處候鳥度冬必經之地,防疫風險不容小覷,爰請輔導及轉知所轄(屬)養禽業者配合辦理下列事項,以防範禽流感流入侵及傳播:
    (一)加強禽舍房鳥設施,避免家禽與候(野)鳥接觸,防堵犬貓進入禽場,以及強化野鼠與蚊蠅等病媒防治措施。
    (二)落實人員及車輛門禁管制,人員、車輛、箱籠及器具進出禽場時應徹底消毒,並增加禽舍消毒頻率,每週至少2次以上。
    (三)避免不同批次及禽種之家禽混合飼養。維持禽舍環境,並避免密飼,以減少禽隻發生緊迫,增加罹病風險。
    (四)禽場內禽隻如有罹患、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應儘速向禽場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報告,切勿隨意棄置。
    (五)禁止使用非法動物用藥物、血清及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