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雲林縣政府110年4月6日府社障二字第1102621234號函、宜蘭縣政府110年3月29日府社老障字第1100051634E號 函,財團法人蘭智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私立蘭陽智能發展學苑於限期改善期間不得增加收容身心障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