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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為因應清明節掃墓將屆,請民眾配合防火作為,以確保公共安全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上版日期:113-03-14
  • 內容:

    一、為避免清明掃墓焚燒雜草、紙錢造成空氣污染及公共安全問題,請民眾將砍除後雜草集中堆放,勿自行焚燒,並減少焚燒香燭金紙。

    二、請先行取水,在祭拜後確實撲滅火源,以確保公墓安全。

    三、清明防火「4不2記得」口訣宣導:

    1. 「不」任意燒雜草-儘可能不燃燒雜草,如有必要,應先將雜草除下後,再找空曠的地方燒棄,並在旁警戒,以免飛火延燒。

    2. 「不」隨意丟煙蒂-抽煙時,請注意勿隨意丟棄煙蒂,避免造成林野火災。

    3. 「不」讓冥紙飛揚-燃燒冥紙時,應在旁留意其燃燒情形,以免因冥紙飛揚而造成災害。

    4. 「不」放爆竹煙火-建議使用環保鞭炮代替燃放爆竹,如果必須燃放鞭炮,也應格外注意周邊防火及自身的安全。

    5. 「記得」撲滅餘燼-離開墓地時別忘了仔細檢查是否有未熄滅的火源,請妥善運用水源將餘火澆熄後再離去,切勿因一時的不察、大意而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6. 「記得」隨手收拾垃圾-帶來或製造的垃圾,在離開墓地時,請舉手之勞一併帶走,以維護環境的整潔。

    如果不慎引發火災,請民眾不要驚慌,先撥打119向當地消防單位求救,如果火勢不大,可以試著用身邊現有的水源進行初期滅火,若火勢已經延燒到身邊工具無法處置程度,則要儘快離開現場,靜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以避免民眾自身受到傷害。

    四、檢附「雲林縣113年各鄉(鎮、市)設置清明掃墓服務站一覽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