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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雲林縣政府訂定「雲林縣教師研習中心場地管理使用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一二年十一月二日生效。

  • 發布單位:行政室
  • 上版日期:112-11-03
  • 內容:

    檢送「雲林縣教師研習中心場地管理使用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