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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雲林縣教師研習中心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廢止案,業經雲林縣議會第20屆第3、4次臨時會第4次會議決議:「三讀通過」及縣府112年9月21日府行法一字第1122909644A號令公布。

  • 發布單位:行政室
  • 上版日期:112-09-23
  • 內容:

    檢送廢止令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