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8月14日原民經字第11200374372號函辦理。
二、茲因「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勵原住民族經貿拓銷業務補助要點」整併於旨揭補助要點,為同一事項規定,爰併同廢止「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勵原住民族經貿拓銷業務補助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