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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113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上版日期:112-06-15
  • 內容: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6月9日原民綜字第1120030076號函辦理。

    二、原住民身分者得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於該年度擇一日放假,無須任何證明。歲時祭儀屬跨年度者,依公告年度為準,如:本(113)年度公告,卑南族為12月15日至114年1月5日,若為114年1月2日放假者,以113年度計。

    三、茲重申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之權利,請協助宣導、確實落實、轉知所屬(轄)單位,並主動關懷及詢問單位同仁歲時祭儀放假之情形。

    四、檢附113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公告及附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