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經濟部製作相關宣導資料如下:
(一)於Youtube頻道「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放置「新修 正商品標示法說明(影音教材)」(網址:https://www. youtube.com/watch?v=hZGcurJxSWU),供瞭解新修正商 品標示法修正重點。
(二)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gcis. nat.gov.tw/mainNew/index.jsp)網站之「資料下載」項 下「商品標示行政書表&參考資料」,放置「新修正商品 標示法QA」、「商品標示範例」及「應標示事項及標示 方法自主檢核表」等供查閱、下載。
另製造商、委製商、進口商或分裝商將一般商品於國內流 通販賣時,應確保該商品符合商品標示法或特定商品標示 基準規定;且販賣業者不得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未依商 品標示法規定標示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