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修正「雲林縣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第九點,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三月七日生效。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上版日期:112-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