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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5號」演習,中部地區於7月26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上版日期:111-07-20
  • 內容:

    一、111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5號」演習,中部地區於7月26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當警報發放後,民眾須配合警察、憲兵、民防等人員疏散避難及交通、燈火、音響等其他必要管制。
    二、遇防空警報發放時,避難行動須知如下:
    1.在家庭及公共場所之人員,應緊閉門窗、水電、瓦斯、熄滅燈火、音響,立即進入防空避難場所避難。
    2.在車站之旅客及街道中之行人,應依避難指示,由空襲執勤人員引導,立即進入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
    3.在工作場所(如機關、社團、工廠)及在學校之人員,立即進入指定之防空避難位置避難。
    4.在幹道行駛之車輛,應即靠邊停放,或就近轉入非幹道停放。
    5.在郊外之車輛,不得進入市區,車內乘客就近疏散避難。
    6.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各交流道實施管制,准下不准上;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7.違反演習規定者,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可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