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要點補助申請受理期間:自111年5月16日起至111年6月15日止,如經費用罄時,經濟部得提前公告停止受理。 二、旨揭要點行銷方案執行期間:自111年5月16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惟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未修正延長,行銷方案執行期間為111年5月16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三、旨揭要點補助對象爲符合下列事項之餐飲業者: (一)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 (二)從事調理餐食供店內立即食用或外帶之餐飲業者。 (三)至少開設一家實體店面之餐飲業者。 (四)經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相關規定,於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內登錄餐飲業相關資訊。 四、旨揭要點補助金額:行銷方案執行期間依優惠或促銷所需經費提供百分之五十補助,開立統一發票的餐飲業者,單一稅籍登記之補助金額以新臺幣十萬元為上限;若屬免開統一發票之小規模店家,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二萬元為上限。 五、敬請貴會協助宣導周知所屬會員旨揭要點,俾利符合條件之餐飲業者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