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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福部111年2月15日修正「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第58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上版日期:111-03-03
  • 內容:

    衛生福利部於111年2月15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128號令修正「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第58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