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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禁止飼養輸出入比特犬申報時間表及飼主責任彙整表乙份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上版日期:111-03-01
  • 內容:

    為因應農委會110年10月26日公告禁養輸出入比特犬措施,加強宣導飼養比特犬辦理寵物登記,111年2月28日前可洽動物醫院辦理寵物登記即屬完成登記備查,由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納入比特犬飼主清冊;111年3月1日起則僅限由本縣動植物防疫所辦理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