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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雲林縣政府制定「雲林縣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業經雲林縣議會第19屆第6次定期會第29次會議決議三讀通過及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在案,並經該府110年2月23日府行法一字第1112905849A號令公布。

  • 發布單位:行政室
  • 上版日期:111-02-24
  • 內容:

    檢送上開自治條例全文及發布令各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