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授權對象:
(一) 政府機關(構)。
(二)經政府機關合法登記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三)經政府機關合法登記之廠商(公司、行號)。
貳、 授權範圍:
(一) 聯名商品:
由上開授權對象,與本會合作聯名商品進行販售,無償授權使用桐花祭Logo,互惠合作方案內容由本會與申請單位協議之。
(二)非營利使用:
由上開授權對象,非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得授權使用桐花祭Logo,不得營利、販售或作為營利事業之贈品。
(三)官方紀念品使用:桐花祭紀念品合作廠商開發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