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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讀概念認知與推廣教育訓練課程(視訊課程)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上版日期:110-10-06
  • 內容: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1條規定,政府應採取適當措施,確保身心障礙者能行使自由表達及意見自由之權利,包括提供予公眾之資訊須以適於不同身心障礙類別之可及性格式與技術,及時提供給身心障礙者。
    二、為協助各單位第一線工作人員瞭解及推廣易讀相關概念,並學習製作易讀版文宣、文件之技巧,使身心障礙者能更輕鬆獲得想要的資訊並加以運用,特辧理本訓練課程。
    三、為使實作課程討論達連貫性,請各單位有意願參加110年11月9日實作課程之學員,務必先行參與110年10月21日訓練課程。

    四、有關報名方式及相關事項請參閱報名簡章,報名截止日為110年10月19日(星期二)或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