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9月24日農牧字第1100043204B號函「具廢棄物再利用資格養豬場轉用飼料補助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0年9月30日府農畜二字第1102531699A號函辦理。 二、檢附具廢棄物再利用資格養豬場轉用飼料補助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