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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平鎮教養院經桃園市政府社會局限制收案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上版日期:110-09-13
  • 內容:

    依據雲林縣政府110年9月9日府社障二字第1102647807號函,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平鎮教養院因教保員不足1名及生活服務員不足2名,未補足人力前不得增加收容身心障礙者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