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回復嘉義縣政府有關農友持受委託代耕經營之公同共有土地,申辦「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相關措施疑義案函文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雲林縣政府110年8月27日府農務二字第1100551622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