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雲林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業經雲林縣議會第19屆第5次定期會第24次會議決議三讀通過,並經雲林縣政府110年8月26日府行法一字第1102909071A號令公布,檢送上開自治條例修正條文乙份,請查照。 說明:依雲林縣政府110年8月26日府行法一字第1102909071B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