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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雲林縣政府110年8月24日公告及相關防疫措施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上版日期:110-08-25
  • 內容: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0年8月24日府建行一字第1103930532A號函辦理
    二、違反旨揭公告及相關防疫措施且拒絕改善者,雲林縣政府得依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687號公告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裁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