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0年5月12日農糧企字第1101060551號函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110年5月20日農糧中生字第1101130472號函辦理。 二、查產銷履歷農產品經營者須具有申請驗證生產場區之所有權或經營使用權,農糧署研擬「申請農糧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同意書」,提供農產品經營者使用,以證明農產品經營者取得土地經營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