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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函請輔導轄內宗教團體於國內疫情警戒第2期(即日 起至110年6月8日)期間,停辦所有跨縣市繞境類型活動一 案,請查照。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上版日期:110-05-18
  • 內容: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0年5月14日台內民字第11002224021號函辦理並檢附上函影本1份供參。

    二、內政部考量跨縣市辦理之宗教繞境、進香、出巡、遊行等活動,參與者多為不特定對象、活動型式難以保持社交距

    離,且活動地點遍及各地,主管機關難以監督主辦單位落實實聯制、全程正確佩戴口罩及其他必要性之防疫措施,

    參加人員一旦發生感染,可能對國內防疫體系造成巨大衝擊。值此疫情嚴峻期間,為避免社區感染擴大之風險,爰

    請貴所進一步輔導轄內宗教團體,於第2期疫情警戒期間(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停辦所有跨縣市繞境類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