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0年5月12日台內民字第11002223821號函辦理。
二、近日因國內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防範疫情於社區,宣布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為期4週,提升國內疫情警戒至第2級-「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階段,並實施「室外500人,室內100人」以上規模之集會活動原則停辦等限制性措施,請貴所輔導轄內寺廟宗教團體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活動未達「室外500人,室內100人」規模者:請輔導主辦單位於舉辦活動時,務必落實實聯制、量體溫及手部
消毒、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妥善規劃進出動線及人流管制等措施,並請參與信眾保持社交距離(或使用隔板)、
全程佩戴口罩及禁止飲食(補充水份除外) ;倘無法落實各項防疫措施,應暫緩辦理。
(二)活動達「室外500人,室內100人」規模者:請輔導主辦單位停辦或暫緩辦理。
三、前開公眾集會因應指引刊登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路徑為「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保持社交距離相關指引」「『COVID-19』因應指
引:公眾集會」,貴轄宗教團體需要時可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