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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法人宜蘭縣私立竹峖身心障礙養護院之專業服務人員不足情形業已完成改善,經宜蘭縣政府函覆同意該院可辦理新個案收托服務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上版日期:110-04-23
  • 內容:

    依據雲林縣政府110年4月22日府社障二字第1100522937號函、宜蘭縣政府110年4月19日府社老障字第1100061167號函,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竹峖身心障礙養護院之專業服務人員不足情形業已完成改善准予新收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