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指定鵪鶉為家禽及鵪鶉應申請畜牧場登記之飼養規模」訂定草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0年3月30日府農畜二字第1102513271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公告相關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