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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農委員會為推動辦理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涉及養殖事實認定標準(如附件),請查照。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上版日期:110-03-24
  • 內容:

    主旨:轉知行政院農委員會為推動辦理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涉及養殖事實認定標準(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雲林縣政府110年3月22日府農漁二字第110051639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