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全面推動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0年3月19日府農畜二字第1102512407號函辦理。 二、自本(110)年5月1日起,凡領有畜牧埸登記證之畜牧埸、畜禽飼養登記之飼養埸及19頭以下之養豬戶,均應與農會簽訂豬隻死亡保險契約,飼養500頭以下保費用由政府全額補助,其他按飼養規模頭數級距別補助百分之40至70(詳如附件)。未依規定投保者,2年內不給予豬隻飼養相關之天然災害救助、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主管機關相關計畫所定設備(設施)補助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將未投保名單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配合防疫統編管制系統註記,肉品市場及屠宰場得不受理其豬隻拍賣及屠宰。 三、另請所轄畜牧場需投保豬隻死亡保險,以防範斃死豬非法流用及任意丟棄,並確保食品安全衛生兼顧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