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2月9日農授防字第1101488253號函辦理。 二、旨揭進入第三階段之過渡期為11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若有發現作物遭受危害,仍應通報且配合防治,並提供2次藥劑補助,但不再補助施藥工資;自7月1日起進入第三階段由農民自主管理。 三、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將加強辦理農民秋行軍蟲防治講習會,並持續監測及適時發布預警,提醒農民注意防治;如有相關施藥或整合性管理技術指導需求,可洽台南區農業改良場及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協助,或逕至防檢局官網秋行軍蟲專區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