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鎮都市計畫區域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核區及收費辦法」公告
主旨:訂定及修正「斗南鎮都市計畫區域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核區及收費辦法」,並自110年04月01日起實施。 依據:地方制度法及本所109年12月23日及110年02月03日主管會報會議記錄辦理。 公告事項:旨揭辦法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