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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農糧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產製計畫指引」1份。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上版日期:110-01-21
  • 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0年1月11日農糧銷字第1101073005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9年12月25日公告訂定「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基準」,其中取得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者以產銷履歷農產品為主原料,並通過加工驗證,得以產銷履歷名義銷售並使用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又其加工作業應依產製計畫實施。
    三、為推動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取得產銷履歷驗證,本署研訂「農糧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產製計畫指引」,針對加工場之硬體及軟體規劃,訂定符合產業執行內容,提供取得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之農產品經營者及第三方驗證機構,作為申請或執行產銷履歷農產品加工驗證之參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