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一、申請期間:
★一般資格:自109年7月6日(星期一)9時起至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17時止。
二、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
★一般資格:以一般資格服替代役役男,應至役政署網頁/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登錄申請,
並依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徵集入營服役,不再辦理抽籤。(愈早申請愈快入營)
三、資格條件:
★一般資格:83-90年次尚未接獲徵集令,且緩徵或延期徵集事故原因能於110年1月31日消滅者,無學經歷條件限制。
四、服役期間:
★一般資格:常備役體位申請服一般替代役者,國內服勤役期為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