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主旨:109年度 雲林縣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創業租金身心障礙者創業租金及設備補助計畫
說明:
一、計畫依據:
(一)身心障礙者權益保法第33條暨67條規定訂定。
(二)依據雲林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一項四款規定訂定 。
二、計畫目的:
維護身心障礙者生活,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之權利,促進其自立與發展,透過身心障礙者 創業所需房舍租金或設 備補助,以減輕其創業負擔,促進其自力更生。
三、計畫時間:109 年 01 月 01 日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
四、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