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109)年度「雲林縣農業溫網室設施及相關設備補助計畫」補助工作,自109年5月4日(一)至109年6月5日(五)止受理農民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農業溫網室設施及相關設備補助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如農民有意願申請者,請依據本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三、各單位受理申請案件,惠請確實審核避免重複申請: (一)本府自今(109)年度起,補助項目以受理塑膠布溫網室之塑膠布(網)更新及水平棚架網室之防蟲網更新為限。 (二)每人當次以申請一筆或毗連土地為限,且同戶或夫妻僅得由一人申請。 (三)申請土地需位於本縣,且前三年度曾受本府核定生產設施或設備補助者,不予補助。 四、另有關107年度本縣農業溫網室設施及相關設備補助計畫核定之展延案件,原作業要點訂定之驗收標誌,因部分設施及設備標示之困難,於驗收時統一以辦理年度之「雲林縣政府農業發展安定基金補助」字樣辦理驗收事宜。 五、本計畫作業要點及相關附件電子檔可至雲林縣政府網站(https://reurl.cc/QdZmz2)農業處-公務公告-農業類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