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有關臺北市立大學為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申請於本縣進行調查採樣1案,雲林縣政府原則同意,詳如說明,請查照。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上版日期:109-03-23
  • 內容:

    主旨:有關臺北市立大學為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申請於本縣進行調查採樣1案,雲林縣政府原則同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09年3月16日府農林二字第1090514074號函辦理。
    二、本府原則同意臺北市立大學地球環境暨生物資源學系吳書平副教授等12員為執行科技部計畫「蝸牛與掠食者之共演化研究II:由天敵驅動之逆轉演化」計畫與新提研究計畫「性雙型特徵在深山鍬形蟲屬物種系群中的逆轉演化研究」,自本函核准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於本縣斗六市、斗南鎮、虎尾鎮、林內鄉、古坑鄉、莿桐鄉、大埤鄉之道路與周邊步道、路徑等以徒手採集或以篩網、掃網等方式採集陸貝;以徒手採集、掃網、翻掘朽木與土壤、陷阱誘集或燈光誘集採取步行蟲與深山屬鍬形蟲之調查採樣,採樣物種及數量以來函附件一所列為限。
    三、本案執行調查作業期間,應遵守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及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20條、第21條之規定,若採集時發現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應原地釋放,不得攜回。另於調查時,應攜帶服務機關、機構之證明文件及本同意函以便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