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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自用農舍證明申請

  • 發布單位:工務課
  • 上版日期:110-03-30
  • 內容:

    申請人須準備文件:

    1.申請書、證明書、切結書(公所提供)。

    2.隨文檢附自用農舍清冊、私有農地清冊及切結書、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戶籍謄本、財產總歸戶、所有農地照片各一份。
    3.本人如委任家屬或代書(他人)申請證明,請檢附委任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