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須準備文件:
1.申請書、證明書、切結書(公所提供)。
2.隨文檢附自用農舍清冊、私有農地清冊及切結書、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戶籍謄本、財產總歸戶、所有農地照片各一份。 3.本人如委任家屬或代書(他人)申請證明,請檢附委任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