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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澄清「300億元中 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的錯誤資訊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上版日期:111-09-21
  • 內容:

    轉知內政部澄清「300億元中 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的錯誤資訊,請民眾可多加利用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 網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 ) 之「申請資格檢核及試算」網站,檢視是否符合資格及若通過後可領取的補貼金額。另倘民眾反映有關坊間流傳租金補貼專案的錯誤資訊,澄清如下:

    (一)沒設籍在租屋處也可以申請。
    (二)單身、已婚都可申請:只要已成年且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租屋族,皆可以申請;35歲以下單身青年則是
    額外加碼補貼金額1.2倍。新婚家庭則是額外加碼補貼金額1.3倍。(宣傳海報如附件)
    (三)有無弱勢身分都可申請:只要已成年且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租屋族,皆可以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則是額外加碼補貼金額1.4倍。
    (四)租違建可以申請:如果承租的是違章建築,只要具備房屋稅籍且課徵住家用稅率,也可以提出申請。
    (五)父母有房子可以申請:今年審查之家庭成員不包含父母親,因此父母親持有房屋不影響申請資格。
     

     

    若對訊息有疑問,可電洽該署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02)8771-2345轉2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