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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提供藝文服務作業辦法」第3條,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0年9月11日以工程字第1100101627號令修正發布。

  • 發布單位:行政室
  • 上版日期:110-09-14
  • 內容:

    檢附旨揭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