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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身心障礙養護中心因教保員不足2名及護理人員不足1名,未補足人力前不得增加收容身心障礙者。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上版日期:110-09-13
  • 內容:

    依據雲林縣政府110年9月11日府社障二字第1100086428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