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落實本縣110年度草食動物羊痘疫苗申購、注射等相關工作及畜牧場衛生管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110年1月8日雲動防三字第1100000173號函辦理。 二、請本縣特約獸醫師於完成旨揭工作後確實填寫於畜牧場衛生管理工作紀錄簿內,並請草食動物畜牧場衛生管理工作紀錄簿填寫及加強宣導畜牧場自衛防疫工作。 三、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自行或由執業獸醫師(佐)於每月五日前,將上月羊痘口蹄疫免疫情形報當地鄉鎮(市)公所,鄉鎮(市)公所應於每月十日前彙報本所。 四、隨函檢附羊痘疫苗訂購單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