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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修訂「水產類農產品初級加 工場產製計畫指引」(分級、二、三去、分切)及「水產類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產製計畫指引」(乾燥-冷凍烏魚子)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上版日期:111-12-12
  • 內容:

    主旨: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修訂「水產類農產品初級加 工場產製計畫指引」(分級、二、三去、分切)及「水產類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產製計畫指引」(乾燥-冷凍烏魚子)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11年12月5日漁四字第 1111348678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9年12月25日公告訂定「產銷履歷農 產品驗證基準」,其中取得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者以 產銷履歷農產品為主原料,並通過加工驗證,得以產銷履 歷名義銷售並使用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又其加工作業應 依產製計畫實施。

    三、為推動水產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取得產銷履歷驗證,漁業 署修訂「水產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產製計畫指引」(分級、 二三去、分切),並研訂「水產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產製計畫指引」(乾燥-冷凍烏魚子),針對加工場之硬體及軟體 規劃,訂定符合產業執行內容,提供取得水產類農產品初 級加工場登記之農產品經營者及第三方驗證機構,作為申 請或執行產銷履歷農產品加工驗證之參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