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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自111年11月7日起取消民眾參與「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之活動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接種規範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上版日期:111-11-08
  • 內容: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1年11月2日雲衛疾字第1110514931號函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考量全球COVID-19疫情持平,國內疫情以穩定可控方向發展,全人口疫苗涵蓋率高,爰取消「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活動之參與者須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規範:

    (一)宗教活動:遶境、進香團參加成員。

    (二)團體旅遊:由旅行社承攬,參加成員彼此之間屬於不特定人士之旅遊。

    (三)其他場所:健身房、八大行業。

    三、請依上開原則檢視評估修正目前所訂之相關措施、公告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