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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調整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防疫規範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上版日期:111-07-08
  • 內容:

    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活動之防疫規範,自111年7月1日起調整如下:
    一、共通性措施:
           仍須落實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內部人員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等措施。另請各宗教團體鼓勵信眾安裝「臺灣社交距離」APP。
    二、佩戴口罩規範:
           民眾及工作人員除飲食及拍照期間外,須全程正確佩戴口罩。但神職人員於主持儀式、活動、直播或錄影時,得暫脫口罩。
    三、舉辦繞境、遊行及進香團活動須配合事項:
           沿途以提供盒、碗或密封包裝餐點為原則(碗裝須加蓋),且勿於現場分裝。取消接種3劑疫苗才能參加活動以及停辦鑽轎腳、搶轎儀式之規定。
    以上防疫規範詳如下方附檔,歡迎各界下載參用。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如針對特定區域或特殊事項,實施較嚴格之防疫措施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