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1月6日農授金字第1105084020A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案附「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格式業於109年2月7日修正,請使用新表格。 三、請依規定配合辦理。另為提醒申請人,有關取得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後申辦貸款之期限,已於前揭受災證明書加註相關資訊,併請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