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9年8月26日召開「審查魚塭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說明會」之交流紀要,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09年9月3日府農漁二字第1090550967號函辦理。 二、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查魚塭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欲申請者需以養殖場名稱檢附申請書表函送漁業署,相關資訊及所需檢附文件詳如附件。 三、如對魚塭養殖工作之雇主資格認定有疑問,可洽漁業署張雅棻技士(02-23835768);如對外籍移工之招募及聘僱等相關作業有疑問,可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電話專線02-89956000。 四、另有關旨揭說明會與會單位所提問題,漁業署將另製作Q&A,發布於漁業署網站上供相關單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