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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09年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C巷弄長照站成果展開放申請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上版日期:109-09-01
  • 內容:

    雲林縣109年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C巷弄長照站成果展表揚項目如下:

    (一)109年度服務滿5年以上之補助型據點:
    1、有關雲林縣縣補助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連續服務滿5年以上表揚,本府將訂於109年12月辦理,請相關單位提報2名表揚人員。(108年度已接受表揚者,請勿再報名)。
    2、表揚人員之相關規定,以平日於據點連續服務滿5年者(理事長、總幹事及志工伙伴等人)為主,相關單位檢附符合規定之志工名冊、身分證影本及事蹟表等相關資料各1份送本府憑辦。
    (二)109年度65歲以上長青志工表揚(不含97、99、103、105及107年度已表揚之志工):
    1、雲林縣政府將訂於109年12月雲林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成果展中辦理,請相關單位提報2名表揚人員。
    2、另65歲以上表揚長青志工之相關規定,志工為44年次以前出生,且平日有協助據點業務者為主,請相關單位檢附符合志工之名冊、身分證影本、照片及志工事蹟表等相關資料各1份送雲林縣政府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