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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作水稻栽培,請農民、水稻育苗業者持續巡田及防治秋行軍蟲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上版日期:109-08-03
  • 內容:

    一、依據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109年8月3日雲動防六字第1090006270號函辦理。

    二、為掌握水稻栽培防治先機,請農民及水稻育苗業者定期田間巡查,若發現疑似秋行軍蟲危害,立即噴藥防治,並通報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三、秋行軍蟲宿主廣泛,日前花蓮發現秋行軍蟲危害水稻秧苗,秧苗於播種覆土後約3週,普遍可見秧苗葉片受害食痕,且蟲體多藏於秧苗底部接近土面位置。

    四、請雲林縣內水稻育苗業者,參考上述害蟲習性,加強田間巡查及防治,以供應健康無害蟲之秧苗;請農民種植二期作水稻前,應再次檢查秧苗有無疑似蟲體,種植後水稻苗期及曬田期等生長階段也需持續巡田,一旦發現疑似害蟲,立即施藥防治且通報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依照108年雲嘉南地區防治玉米秋行軍蟲經驗,農民落實田間巡查,正確施用防治藥劑,及早防治,成效尤佳。

    五、水稻育苗業者或農民不確定是否為秋行軍蟲危害,請拍下蟲體照片或直接將蟲體送至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由專業人員協助鑑定。

    六、一旦確認秋行軍蟲危害,除摘除卵塊及蟲體,應依照公告,使用水稻緊急防治藥劑,防治要領如下:

      (1)慎選施藥機具及方法,藥劑水量足,並放慢施藥速度。

      (2)適時輪用不同作用機制之藥劑,減緩害蟲產生抗藥性。

    七、秋行軍蟲緊急防治藥劑及其使用方法與範圍,請參考秋行軍專區:https://faw.baphiq.gov.tw/theme_list.php?theme=communique&sub_theme=faw。若有相關疑問請與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聯繫,連絡電話05-552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