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提高營農保障,降低飼養家禽感染高病原性禽流感遭撲殺所致損失,惠請所轄(屬)飼養戶,踴躍投保家禽禽流感保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09年7月30日府農畜二字第1090543661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明台產物家禽禽流感保險」為家禽產業保險商品,並補助投保飼養戶1/2保險費。 三、該保險商品重點簡述如下: (一)保單特色:首張針對家禽禽流感風險(主險),及產蛋收入損失(附加險)雙重保障之保單,並就各禽場風險狀況給予不同費率,防疫工作越完備,保費越低,鼓勵強化防疫機制。 (二)承保禽種:肉用、蛋用、種用之雞、鴨、鵝及火雞。 (三)承保範圍:被保險家禽於承保處所因罹患、疑患、可能感染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遭限令移動管制,於管制期間死亡或遭撲殺所致損失。 (四)理賠文件:需持有撲殺證明。 四、檢附相關宣導推廣資訊(詳附件1及2),惠請協助加強宣導,相關電子文宣可自該局網站農業保險專區(https://ppt.cc/fcBLCx)下載使用。該保險商品諮詢管道及聯繫電話如下: (一)富邦產險公司:郭怡婷小姐、(02)2772-5678轉2806。 (二)農金保經公司:顏承新先生、(02)2370-1855轉120。 五、農業保險目前已開發銷售21種保險品項、29張保單,各農漁會辦理實績可列入農漁會考核及農金獎項目,請積極鼓勵農民投保,以保障農民經濟安全。